09092008
 
今天清倉,把那件毛衣外套給了德國LISA。
早就決定不要帶它回台灣,送出去的時候,心裡卻還是滑過一聲嘆息。
雖然也沒什麼好捨不得,在澳洲這十個月時時穿著它,也夠本了。
捨不得的或許是它陪我走過很多回憶。

那是工作第一年,去挑拌娘衣服時順道買的。黑白條紋毛衣和同款毛衣外套。
在台灣算不上很常穿的衣服,畢竟時常騎車不適合穿那種會透風外套出門。
在澳洲很常穿,從白色變成灰白,更別提那數都數不清小毛球。

讓我意外的是,當我拿出來時,或得外國女生的讚嘆說可愛,還對德國妹妹說如果你不要,那我要。
黑白毛衣外套啊,沒想到你還搶手,可喜可賀!


隨著倒數,不斷在盤算「不帶走之物」,勢必要把行李減到最少,好有更多重量空間來裝紀念品和血拼。
(去新加坡要買鞋!去香港要買新衣服!:P)

一路上都在送衣服,自己帶來的,收到再轉送的。
畢竟,最後,需要的常穿的衣服真得不多。
有機會就清倉,把行李箱現已甚少用到的東西轉送給人,或者乾脆留在hostel等待認領。
而也收了一些東西,多半又再轉送出去。

我的第一個廉價睡袋,我送給一個台灣女生。
帶來的食譜,留在南澳鄉下的hostel,也許哪天台灣人去了可以拿去看?
那頂有點醜的UV 100遮陽帽,我送給一個小孕婦。

但一路上也 遺失和損壞了不少東西...
我可愛的長頸鹿。
我的第一台數位相機,買了新的後,我反而不常拍照了。
我的第一台mp3,發生解體後,現在連耳機都故障了。
我的第一台筆記型電腦的電池,蓄電力為0後,我乾脆把它丟在雪梨sony的電池回收筒。
我的第一個登山背包,自以為要當背包客耍帥,最終還是無法負荷重量被我賤賣了.....
背包客的旅遊聖經,lonely planet,遺失在雪梨的hostel。厚厚一大本,少了不少重量。
還有大一買的藍色背包,陪我去過無敵多的地方,拉鍊偶爾會阿達,但我還狠不下心換新的。

一只背包 或 一只行李箱 走過十個月
發現人想要的很多 真得需要的不多

獨自租屋後 每次搬家就是10幾20多箱的行李 不包含放在家裡積灰塵的
那些都是我生活中曾經想要的  我認為有它們  我可以過的更開心更舒服的
十個月來  24吋行李箱 一個黑色提帶 偶爾還有食物袋  一樣也活的好好
有時在想 如果有一天 我手邊的行李就是我的全部  我會不會有天崩地裂的失落感?
看看這十個月  我想我應該還是可以堅強地活下去 所以我真得需要的 其實沒有那麼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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